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GB/T 35273-2020)是2020年10月1日实施的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归口于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制定过程
修订背景
随着信息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互联网应用的普及,越来越多的组织大量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给人们生活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出现了对个人信息的非法收集、滥用、泄露等问题,个人信息安全面临严重威胁。因此,修订了《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GB/T 35273-2020)国家标准。
编制进程
2019年7月12日,国家标准计划《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20192183-T-469)下达,项目周期24个月,由TC260(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显示,该计划已完成网上公示、起草、征求意见、审查、批准、发布工作。
2020年3月6日,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GB/T 35273-2020)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
2020年10月1日,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GB/T 35273-2020)实施,全部代替标准《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GB/T 35273-2017)。
修订依据
国家标准《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GB/T 35273-2020)依据中国国家标准《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GB/T 1.1-2009)规则起草。
修订情况
《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GB/T 35273-2020)与GB/T 35273-2017相比,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起草工作
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院、北京信息安全测评中心、颐信科技有限公司、四川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信息通信研究院、公安部第一研究所、中国网络安全审查技术与认证中心、深圳腾讯计算机系统有限公司、上海国际问题研究院、阿里巴巴(北京)软件服务有限公司、中电长城网际系统应用有限公司、阿里云计算有限公司、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强韵数据科技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洪延青、何延哲、杨建军、钱秀槟、陈兴蜀、刘贤刚、上官晓丽、高林、邵正强、金涛、胡影、赵冉冉、韩煜、陈湉、高磊、张晓梅、张志强、葛鑫、周晨炜、秦小伟、邵华、蔡晓丹、黄晓林、顾伟、黄劲、李媛、许静慧、赵章界、孔耀晖、范红、杜跃进、杨思磊、张亚男、叶晓俊、郑斌、闵京华、鲁传颖、周亚超、杨露、王海舟、王建民、秦颂、姚相振、葛小宇、王道奎、沈锡镛。
标准目次
参考资料:
内容范围
《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GB/T 35273-2020)规定了开展收集、存储、使用、共享、转让、公开披露、删除等个人信息处理活动应遵循的原则和安全要求。该标准适用于规范各类组织的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也适用于主管监管部门、第三方评估机构等组织对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评估。
引用文件
参考资料:
意义价值
《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GB/T 35273-2020)针对个人信息面临的安全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范个人信息控制者在收集、存储、使用、共享、转让、公开披露等信息处理环节中的相关行为,旨在遏制个人信息非法收集、滥用、泄漏等乱象,最大程度地保障个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GB/T 35273-2020)的发布,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规定的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的“合法、正当、必要”基本原则,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APP“强制索权、捆绑授权、过度索权、超范围收集”的问题。同时,针对当前APP运营管理的一些不合理现象,如告知目的不明确、注销账户难、滥用用户画像、无法关闭个性化推送信息、第三方接入缺乏有效管理、内部管理职责不明等问题,进一步梳理完善条款,指导组织使用标准完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
《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GB/T 35273-2020)将进一步使标准契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增加标准指导实践的适用性,帮助提升行业和社会的个人信息保护水平,推动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技术产品、咨询服务等方面产业化进一步发展,为我国信息化产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参考资料
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国家标准 -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信息安全技术—个人信息安全规范.国家标准计划 - 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最新修订时间:2024-05-09 15:18
目录
概述
制定过程
参考资料